首页 > > 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

2023-03-14   浏览:64

全校师生:
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要求,请有意向并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学生按照项目选派办法(附件1)要求,做好申请材料准备、网上申报等工作。具体项目信息可登录https://www.csc.edu.cn/article/2452查看。

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2个类别: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。两个类别系统申报时间不一致。

现将校内申报时间及流程等信息通知如下。

一、有意向申报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”的教师和学生于2023年3月17日(星期五)上午12:00前;有意向申报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”的教师和学生于2023年5月4日(星期四)上午12:00前

1.符合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》(附件3)学历学位教育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教师,将《西南林业大学公派出国(境)研修项目申请表》(附件4)、单位推荐函原件(附件7)、邀请信及其他国家留学基金委需要的材料(附件2)1份纸质版提交至对合作交流处(行政楼508),《申请表》按审批流程报批,电子版报联系人钉钉;

2.符合《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管理办法》(附件5)条件的学生将《西南林业大学在校学生出国(境)留学申请表》(附件6)及单位推荐函原件(附件7)、及其他国家留学基金委需要的材料(附件2)1份纸质版提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(行政楼508),《申请表》按审批流程报批,电子版报送联系人钉钉;

二.学校审核确定拟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:3月20日-3月24日,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;5月4日-5月9日: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。

三.拟推荐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网上报名并上传申请材料:3月25日-3月30日,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;5月10日-30日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。

四. 网上报名材料纸质版2份交至对外合作交流处(行政楼508):4月3日(星期一),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;5月31日(星期三)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

五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: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3年5月公布,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3年7月公布。

 

联系人:段文婕   联系电话:63863704

 

附件:1.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

      2.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

        3. 西南林业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

        4. 西南林业大学公派出国(境)研修项目申请表

      5. 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管理办法

      6.西南林业大学在校学生出国(境)留学申请表

          7. 单位推荐意见函

附件1.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选拔办法.docx

附件2. 申请材料及说明.docx

附件4.西南林业大学公派出国(境)研修项目申请表.doc

附件3.关于印发《西南林业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.pdf

附件6: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出国(境)留学申请表.doc

附件7. 单位推荐意见函.docx

附件5:西南林业大学学生出国(境)交流学习管理办法.pdf



 

对外合作交流处

2023年3月14日